东胜区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工作于4月15日全面启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鄂府发〔2008〕5号)和《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鄂府发〔2008〕6号 )公布后,东胜区政府雷厉风行,立即做了具体计划部署:
一是区政府于2008年4月9日,召开了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占霖就全面实施农牧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了动员报告,要求各相关部门能力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社保局必须立即做好两险种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农牧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东胜区社保局于2008年4月14日对各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具体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保证每个业务人员在启动两种保险业务时就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和各项基本政策。
三是区社保局立即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科室,配备6名专职工作人员。
四是购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计算机设备,根据准旗、伊旗试点经验,立即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启动就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4月15日东胜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已经进入正式缴费和到龄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定阶段。
(东胜区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