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旗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监督下,施工单位给民工发放工资,领到工资的民工在记录卡上签字.
为了加强达拉特旗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达拉特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07年初在全旗各建筑工地和砖厂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记录卡制度。
工资支付记录卡是达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一印制的详细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卡片。农民工工资支付卡由用人单位统一填写、专人管理,要求用人单位为每一位务工人员填写一张卡片。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所有务工人员的工资按月发放,并将工资发放日期、出勤天数、日工资额、工资总额等情况经核实后详细记录在卡片上。工资发放完毕,经工人本人确认签字后,用人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卡片报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凡逾期不报或虚报、瞒报的,均依法予以处罚。
截止目前,达拉特全旗共有47家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34家砖厂建立了这一制度,涉及农民工11240人。现在,各建筑工地、砖厂出现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数量较往年同期都有了大幅下降,农民工工资支付记录卡制度使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不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和缓解。
农民工工资支付记录卡制度对于预防和从根本上解决达旗建设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开辟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新途径。
(达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稿)


